(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安员-金锄头文库-凯发app苹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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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1职业编码:4-07-05-01 保安员保安员(2019年版)(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制定1 说 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保安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根据保安队伍实际情况,对部分等级的申报年限和有关条件进行了调整。根据保安行业发展情况,对工作要求中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

3、求和相关知识要求进行了更新和调整。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主要起草人有:顾岩、孙廷华、汪捷、李先喜、童勤久、张令奎、虞钢、方福来、孙国强、李长生、伏天、张俊杰。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陕西保安协会、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公司、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池世才、赵渊明、陈震宇、郭太生、王文柱、牛力、舒立成、张绪梁、裴岩、郭立志、张宏杰、刘卫红、焦炳军、王树友、王景坤、范昱、殷卫宏、贺轶谨、郭燕茹、杜根茂、李志极、杨志忠、赫楠、石小迎。五、本标准在制

4、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朱纪銮等专家的指导,以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1.2职业编码4-07-05-011.3职业定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协调

5、、执行等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灵活性和动作协调性。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1(2)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1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下同。3 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

7、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 5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8、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3)具有 1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4)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及以上军衔退役军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具有25年(含)以上公安、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4 1.8.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

9、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3,且考评人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8.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3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应设置智能

10、识别系统。技能考核在室内或室外进行,须配备体能训练器材、保安执勤装备、主动防卫装备、被动防护装备、紧急救护器材、常用灭火器材和设备、常用防卫器材,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主要设备,以及常用车载技术防范设备、安全防范监控报警模拟系统平台、安全检查设备器材和仿真辨识系统、仿真运钞车等设施设备。5 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文明值勤,热情服务。(4)强健体魄,见义勇为。2.2基础知识2.2.1基础理论知识(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2)保安服务的概念和性质。(3)

11、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的职责和设立条件。(4)保安员的职责和权利。(5)保安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2.2.2专业基础知识(1)保安勤务知识。(2)自我防卫知识。(3)犯罪预防知识。(4)安全技术防范知识。(5)消防安全知识。(6)交通安全知识。(7)紧急救助常识。(8)计算机与互联网知识。(9)心理健康知识。(10)职业礼仪常识。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7)中

12、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知识。(1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知识。(13)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1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1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知识。(16)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知识。(17)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7 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

13、1五级/初级工职业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功能1.1.1能查验出入人员、车辆的证件,办理出入手续1.1.1出入口守卫的特点和主要任务1.1.2出入口守卫操作规范1.1.3查验证件和登记车辆、物品信息基本方法1.1.2能辨识出入人员、车辆和携带物品的异常现象并报告1.1.3能操作出入口安全设备设施,控制车辆、人员和物品进出1.1.4能处置出入口发生的突发事件1.1出入口守卫1.1.4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及方法1.1.5常用出入口安全设备设施操作方法1.1.6出入口常见突发事件处置方法1.2.1目标守护操作规范和守护方法1.2.2可疑人员、物品的特征和处置方法1.2.1能发现并处置守护目标区域内可

14、疑人员、物品以及其他安全隐患1.2.2能对守护目标区域发生案(事)件现场进行保护1.2目标1.守护守护1.2.3常见安全隐患的种类、特征和处置方法1.2.4案(事)件现场保护方法1.3.1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3.2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1.3.1能维持管辖区域车辆进出、停放的秩序1.3.2能操作管辖区域车辆进出管13车辆理系统1.3.3车辆指挥手势的规范和要求1.3.4管辖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与要求指挥1.3.3能运用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1.3.4能维持管辖区域交通事故的现场秩序2.1.1巡逻的职责、任务和要求2.1.2巡逻区域现场勘查基本内容和要求2.1.1能使用巡逻装备和器材2.1.2能对巡逻区域进行现场勘查2.1.3能识读巡逻勤务方案2.1巡逻2.巡逻准备2.1.3巡逻勤务方案的规范和要求2.1.4巡逻装备和器材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8 2.2.1能发现巡逻区域内的可疑人2.2.1巡逻的操作规范2.2.2巡逻区域可疑人员或物品的主要特征和询问方法员或物品2.2.2能处置巡逻中发现的异常情2.2巡逻况2.2.3巡逻中异常情况的处置方法和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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